一、离婚房产分割后未过户怎么算
离婚纠纷中涉及到房产分割后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时,在法律层面上依然遵循“登记为据”原则,即无论房产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为何人,该房产均暂时被视为其所有。然而,双方签署的有关房产分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,若其中一方拒绝按照协议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,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对方严格履行协议义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条
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二、离婚房产分割好,对方不配合怎么办
离婚时房产分割达成协议,一方不履行协助过户等责任,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会采取措施或制裁违约者。申请人要提供离婚协议等充足证据证实对方违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七条
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
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三、离婚房产分割公式有几种类型
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:婚前一方全额购房且单独所有,属个人财产;婚后共同出资购房,原则等比分割;一方亲属出资、只写一方子女名,视为赠与。双方对归属有协议,依协议处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离婚房产分割后未过户,房产的归属在法律上仍以登记为准,即房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是谁,房产就暂时被认为是谁的。但双方之间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是有效的,如果一方拒绝配合过户,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。